申请整理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申请整理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主要包括提出申请、成立筹备小组、筹备小组开展工作、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委员、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及后续工作六个步骤,具体如下: 提出申请:五名以上业主联名可向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业主委员会一般有以下的3个成立条件: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一般如下:建设单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委会成立程序: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法律分析】: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河北业委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1、河北业委会成立条件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或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成立流程如下:提出申请:由5名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五日内提交业主相关资料。
2、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社区:相关部门需按《规则》要求指导成立,包括协助组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审核业主身份及投票权数、监督选举程序等,确保成立过程合法合规。
3、第十五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数量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一般由五人以上的奇数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流程是什么?
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 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开展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选举结果公示,完成备案。成立筹备组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确定筹备组成员,制定筹备工作计划,并开始宣传业主大会的成立事宜。
由5名以上业主联名或建设单位向街道办/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并提供业主联名签名表、物业交付证明、小区规划图等基础文件。成立筹备组:街道办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批复,并指导成立筹备组。
哈尔滨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操作指南
步骤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启动条件: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业主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筹备组。公告与公示:街道办事处张贴《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业主名册并由街道办事处公示。
哈尔滨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操作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具体如下:步骤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启动筹备: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业主书面申请后60日内,组织、指导成立筹备组。
第二步:在小区满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即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后,业主需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组织筹备组 第三步:街道办事处应在收到业主的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进行业委会备案:备案时间:业主委员会应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所需资料:业主大会成立和选举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