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许可怎么办理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原发证机关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新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发给不予换发新证的通知并说明理由,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并公告注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流程如下: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放受理通知书,并将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办理前准备:确认服务类型与申请条件服务类型区分 经营性:通过互联网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服务(如付费咨询、广告等)。非经营性:通过互联网无偿提供公开、共享性药品信息服务(如科普文章、政策解读等)。注:两类均需办理许可证,但经营性可能涉及额外审批(如广告审查)。
怎么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第十三条: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向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交的资料新办和换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需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资格。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如下:办理前准备:确认服务类型与申请条件服务类型区分 经营性:通过互联网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服务(如付费咨询、广告等)。
提交申请:向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指定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审核与反馈:监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可能要求补充或修改信息。领取证书:审核通过后,领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办理条件分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所需材料清单网站相关材料:网站内容需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申办要求(可提交审核)。网站后台登陆地址、账号及密码。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需按以下流程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申请条件根据规定,申请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合法的企业主体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网站域名(提供域名注册证书或证明文件)。网站栏目设置合理,需明确说明栏目内容及功能。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需按照规定流程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具体步骤如下:确认申请类型根据业务性质选择申请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许可证:经营性: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非经营性:无偿提供药品信息服务。
长沙企业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证书》的申请流程
在线申请与表格生成登录系统填写信息访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页面,选择“新申请”入口。在线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网站域名、服务类型(经营性/非经营性)等。系统自动生成《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需下载并打印备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进入“许可服务-在线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页面。填写申请表 点击“New Application”开始申请,按要求填写表格。建议:下载填表说明,提前准备附件材料(如网站栏目说明、技术方案等)。材料提交与审核打印纸质材料 审核通过后,打印在线生成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
申请条件主体资格:申请者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专业人员与设施:需配备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至少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或依法取得相关资格的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股东身份证件扫描件。注册域名及域名证书。药学相关专业人员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2份)。计算机专业本科人员学历证明(1份)。网站服务人员身份证明及简历复印件。网站服务内容说明(包括药品信息服务功能)。若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需提供《执业药师注册证》。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省级卫生事务受理部门提交材料。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审批阶段: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部门在14个工作日内审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