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如何登记?都有哪些?业务范畴?
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所属行(事)业的不同,业务范畴也有所区别,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个方面: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以及各类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主要提供教育服务。

行业分类层面根据民政部的信息,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多个领域,其中教育事业和劳动事业均涉及培训业务。如民办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等,这些机构的主要业务就是开展各类培训活动。这进一步证明了业务培训是可以被纳入民非登记证的业务范围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它不属于传统的企事业单位范畴,而是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使用非国有资产创办,以非营利性为目的提供社会服务。这一概念是在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对原有民办事业单位概念进行修订后提出的。
民办非企业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办理营业执照,而是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证书。具体说明如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定义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核心特征为“非营利性”,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有本质区别。
法律分析: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规定登记。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场所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案。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的要求,准备好需要的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场地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案等。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至民政部门办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即民政部门为民办非企业的登记部门。
非盈利组织中的民办非企业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可按以下流程办理:准备相关材料需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及复印件。若有相关政策优惠需求,还需准备失业证、特困证等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这些材料是申请的基础,务必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成立登记申请书:写明成立的必要性、业务范围、开办资金及来源、举办者情况等。批复材料:如有执业许可证,提交复印件;直接登记类不提交。
成立民间非盈利组织申报流程及条件?
税务登记方面,非营利组织成立后须在同级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并纳税申报。需向财政部、国家税务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参阅具体指导文件。免税资格认定流程包括提交申请表、附件等资料,税务部门审核,一般在130日内完成。免税资格有效期为五年,需提前进行复审。非营利组织需按月(季)进行纳税申报,免税仅限于所得税。
报税流程:确定税种:非营利组织通常不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但需要关注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申报周期: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周期通常为每月,与非营利组织是否有税收项目无关,均需进行申报。免税资格认定:非营利组织应参考财税[2009]123号等相关文件,了解并申请免税资格认定。
做账依据与原则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按照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2004]7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制度明确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报表编制及核算原则,强调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成果。
民办非企业审批流程
1、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咨询与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需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相关政策,并提交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后,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明确单位名称的合法性与唯一性。
2、提交场所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提供验资报告或资产证明文件。提交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及章程草案。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批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
3、审批流程:由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颁发证书:审批通过后,民政部门将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续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后,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年检、信息公开等后续管理工作。
办理民非组织的流程
办理民非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核心流程如下: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并获取审查同意:确定与组织业务相关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由其审核成立的必要性、业务范围等,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设立的正式文件。筹备成立并准备材料:核心材料包括申请书、章程草案、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拟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北京办理民非组织流程:在北京办理民非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流程,虽然名义上某些类型的组织停办已有一段时间,但通过正规渠道并符合相关要求,仍然是可以进行新注册的。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准备基础材料 提供组织名称:首先,你需要确定并提供组织的字号,即公司名称。
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筹备期间完成协会组建工作,包括选举产生负责人、召开会员大会等。
税务登记方面,非营利组织成立后须在同级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并纳税申报。需向财政部、国家税务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参阅具体指导文件。免税资格认定流程包括提交申请表、附件等资料,税务部门审核,一般在130日内完成。免税资格有效期为五年,需提前进行复审。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办事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范围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授权的组织,举办者按照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办理流程:提出申请:举办者根据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事)业性质,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准备并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同样由设区市、各县(区)民政局负责。办理时限为自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批手续。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获得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拥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配备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六盘水市民政局办事指南如下:登记范围与依据 登记范围:六盘水市民政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工作。 登记依据: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登记条件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需得到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申办对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 申办条件:规范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合法财产(非国有资产份额至少占三分之二)及必要场所。
审批流程:包括筹备申请同意筹备成立申请审批发证公告。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神木县民政局205办公室。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申办对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 申办条件:需具备规范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合法财产及必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