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个体核定征收怎么办理
1、纳税人需为东莞市内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且具备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但难以准确核算应纳税额的,或虽未设置账簿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收入凭证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提交申请资料 纳税人需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核定征收申请。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东莞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办税平台。材料审核:税务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实地核查:在必要时,税务机关可能会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以了解其实际经营情况。
3、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个体工商户需要前往东莞市税务局或其下属的税务分局进行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相关材料。税务局审核 税务局在收到申请后,会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申请材料等进行审核。
4、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税款,具体缴税周期需与税务机关协商确定。缴税时,个体工商户需携带相关核定征收的证明材料,如核定通知书、税务登记证等,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缴税手续。
5、东莞市个体户核定征收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基础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是进行核定征收的基本前提,需确保营业执照处于有效状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个体户需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以证明其纳税身份。
6、东莞市个体核定征收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是进行核定征收的基本证件,证明个体工商户的合法经营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用于确认申请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身份。
核定征收流程
1、个体户核定征收主要有三种方式:定期定额征收制度、查定征收和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制度:适合没有账簿的个体经营者,根据经营情况核定一个固定的税额进行征收。查定征收:适用于有账簿但只能进行简单收入或成本核算的个体经营者,根据收入总额乘以确定的征收比例进行征收。
2、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可通过线上、线下或委托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申请。申请条件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定期定额核定征收。
3、核定征收的流程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核名:在注册所在区(南山或宝安)进行名称核准,个体户名称格式为“区县+字号+行业+组织形式”。提交资料:准备《个体户登记注册申请书》,并完成当地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领取执照:审批通过后,领取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
个体户怎么申请核定征收
1、变更流程提交申请:个体工商户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征收方式的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报表等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会对提交的申请及资料进行审核,重点考察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以及财务核算是否健全。
2、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可通过线上、线下或委托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申请。申请条件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定期定额核定征收。
3、提交核定征收申请:可以选择到当地税务局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由专管员进行核定其个人经营所得税。或者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提交资料审核,申请资料通常包括申请表、主要经营范围、时间等信息。税务机关审核与批准:提交申请后,需耐心等待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左右。
4、年个体户可以主动申请核定征收,但需满足条件且存在区域限制。具体说明如下:申请可能性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及税务机关操作指引,个体户可通过新电子税局提交定期定额核定申请。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的过程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需依次完成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上线及核定申请等流程,最终通过规范运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步骤如下:工商注册阶段材料准备与提交 填写《新注册企业预留信息表》,提供投资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基础材料。投资人需完成实名认证,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确定办理区域、准备资料、委托专业机构办理等步骤,具体如下:确定办理区域:个人独资企业办理在全国均可申请,但能申请核定征收的区域有限。目前主要集中在山东、重庆、浙江、上海等地区。准备办理所需资料: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明确核定征收适用条件核定征收适用于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企业,税务机关直接按收入乘以固定比率(行业不同比率不同)计算利润,再乘以税率得出应纳税额,无需考虑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