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要求及流程(吉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项目落地与证件办理 0 9

在长春如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

在长春市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申请手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准备相应材料。

准备申报材料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需准备并装订好申报材料,提交给设区市环保局进行预审。环保局初审通过后,将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初审意见。 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需向省环境保护厅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总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长春市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在长春市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手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准备相应材料。)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加盖公章。

在长春市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手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准备相应材料。

在长春市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申请手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准备相应材料。

在长春如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在长春市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手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准备相应材料。)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加盖公章。

在长春市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手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准备相应材料。

在长春市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申请手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准备相应材料。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政...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目的与宗旨:该规定旨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法律法规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

职责定位不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专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的政府主体,包括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如国家及各级应急管理局)和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内容修订:该文件为省公务员局和省安监局对《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后的版本,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管理,确保各项安全责任的落实。职责明确:考核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有助于提升全省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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